她看着他,又看见站在高山上的坎帕斯。最后,她终于明白的梅林的话:“那不是爱,那是崇拜。”
原来这才是所谓的爱情,不如理想那般光芒万丈,但是却不刺眼,暖和得像是午后的杨广,让人忍不住永远沉醉其中。
直到这时候,她才发现,原来自己还是个女人。
霍克斯已经习惯了去模仿男人的举动,她大大咧咧,她满口粗话,但是那也终究是她的壳。
有了这层壳,她才能在西格玛的军营里和战士们称兄道弟。
有了这层壳,人们才会认可她是真正的战士。
有了这层壳,她才能够度过漫漫长夜,来到今天。
希瑟尔的事情发生之后,霍克斯开始极力地将自己变成一个粗野的女人。
上苍赐予自己的是一份不幸的魅力,它引发了坎帕斯和希瑟尔持续了无数岁月的战争,毁了自己的家园,并且还要祸及当世。
有时候,她也会做梦。
她梦见自己只是那么一个平凡的女人,相貌普通,有一个靠谱而且老实的丈夫,有几个孩子。
丈夫是一个山野间的猎人,又或者是一位渔夫。
早出晚归,不说浪漫的话,但是却能给自己带来安宁的生活。
当人,现实就是现实,不可改变。
于是,霍克斯撕下自己的衣衫,去给初生演替包扎伤口。过了好久,她才问道:“你喜欢我?”
“是的!我以我的性~功能保证!”
霍克斯笑起来,她知道,自己也时常这样,出口就是荤段子和让人喷饭的话。
她道:“可是你的手没了。”
初生演替道:“不妨事儿,下次看到陈风他一定有亲切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