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相认太仓促,说不认也不大可能。
…………
霍克斯道:“别看了,我们的飞机也马上就要到了。”
初生演替摇了摇头,然后和她一起登上了飞机。
霍克斯上上下下地打量飞机的内部构造,然后坐在椅子上检查了遮光板上的玻璃和轮毂,道:“真是原始的飞行器。”
初生演替直接叫呵呵,道:“美利坚护肩管理松散,要是在我们华国,你这个黑户口连上飞机都不可能,还说三道四。”
霍克斯叹了口气,然后不再说话。
初生演替知道,这女人一定是又想起了自己的故国。
逝去的东西终究是不会回来了。
其实,对这个女人,初生演替也有说不出的好奇。
初生演替在《日月星辰》大史诗上见过很多描述她的诗歌,见到她后,霍克斯也的确当得起那无数的赞美。
抛开长相,霍克斯的言行的确有些不像女人,但是初生演替也必须得承认,这就是她的魅力所在。
她比神话中的那些英雄还要英勇,但是又比言情小说中的女主角还要细腻。
这两种完全相反的特质同时出现在她的身上,形成一个漩涡,会吞噬掉所有男人的目光。
对于这样的女人,说一点好感都没有,那只是自欺欺人。
所以,破天荒地,初生演替说出了一句自己都意想不到的话。
“如果坎帕斯死了,你会改嫁吗?”
霍克斯一愣,抬头看向初生演替,道:“你这是在表白吗?”
初生演替一惊,道:“当然不是,我只是有些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