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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8章 第 298 章(1 / 6)

父母在, 不分家。

在前朝,这是写在律令里头的,私下自己协商好了分家, 官府不晓得,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

若是让人举告,轻则罚款劳役,重则入狱。

不过今朝已经没了这条律令,官府也不管百姓分不分家。

但一般人家, 不到迫不得已不会愿意分家, 一旦分家,就意味着要要多出户役, 还有徭役。

户役就是分到田的男丁要缴的税赋, 而所谓徭役,则是每户出丁给官府服役。

一般是修路、挖渠这种活, 十分苦累, 若是运气不好, 遇到苛刻的管事,能从这些苦徭役身上再榨一遍油水儿。

不给他好处?简单, 最苦最累的活派给你,活活累死在徭役中的人并不罕见。

当然,想不服役也可以,给钱就行, 这叫助役钱。

陆家过得这般紧巴, 哪来的钱助役,只能自行去服役。

早年陆文元尚未成丁, 是陆满仓一人, 年年服役。

后来陆文元陆文仲成丁, 就成了父子三人一同去。

他们家中出的丁口多,赶上徭役不重的年份,或许就轮不到他们,那些出丁少的就得去。

可陆文达是个读书人,读书人怎能去干那些苦力活儿呢?家中又出不起助役钱,于是只能让两个兄长给他顶役。

一般是陆文元和陆文仲轮着来。

所以这个分家,于他们家而言,户役肯定会加,如果他阿爹分到田的话。

如果真的成功分家,分不到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陆文元可是长子,即便陆家二老再偏心,也不敢分家一点儿家产都不给长子,族老那里都过不去。

让族里晓得,陆文达都得一起跟着吃挂落。

陆景堂很清楚,即便他阿娘提出分家,也不一定能要到钱为他“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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