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个夏天,米酒喝完了,那些酒糟按照以往的惯例,是要炒炒吃掉的,富裕一点的会拿去喂猪,奢侈人家更会拿去肥田。
黄重真觉得无论何种方法,都是对这些宝贝最大的不尊敬。
因为他的那个无酒不欢的坡脚养父,从来都是用之来烧烧酒,以酒生酒的。
那清澈得犹如长白山水的美酒,那浓郁的酒香,那甘醇的美味,那入口辣,入胃则如火焰煅烧的霸道,对于男人而言是个极大挑战。
但是,这种生物天生就喜欢去驾御那些难以驾御的事物,似乎无法驾御便算不得真男人,若无胆甚至无心去驾御,那便连男人都算不上。
便连娘们都会看不起这些男人。
尤其是对于后金那些自视甚高的男人们而言,要不自诩草原上的雄鹰,要不自比白山黑水间的海东青,六十多度烈如火焰的白酒,必定极其符合他们的胃口。
坚强而又不易的华夏男人们,自然也是极为偏爱这一口的。
豪爽如黄重真祖大寿等人,当然也不能例外。
当醇香头酒犹如透明的清泉那样,从一根镂空的竹竿里流出来时。
便连饮酒无数的黄重真,都迫不及待地拿起了一个硕大的瓷碗,接了满满一碗狠狠地尝了一口,便觉畅快淋漓。
说实话,便连之前给徐渭师尊蒸馏的果酒,都从未达到过这个度数呢。
看着那群伸长了脖子狂咽口水战友们,黄重真哈哈一笑,便将大瓷碗端给了周吉。
周吉因为有过先前的经历,便只学着他的样儿喝了满满一大口。
却又唯恐醇香的酒气会飘散出去,闭着嘴巴吞咽了下去,一边竖着大拇指,一边将碗传递了下去。
刀疤刘挺似乎从来就不知恐惧为何物,一挺脖子就将剩余的半碗白酒干完了。
吴三桂仰着脖子见一滴都不剩了,当即就要发少爷脾气了,还差点儿哭了。
幸好刘挺亲自接了满满一大碗递给他,他才破涕为笑。
不过这小子自从上次受过重伤之后,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出城追击斩首而归”的莽撞收敛了很多,却似乎变得很喜欢试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