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九卿的大马车,燕君莱无奈笑了笑,没说话。若是有钱傍身,她哪能一边赶路一边帮人搬货挣钱。
悲催,穷吧,连赶路都要比别人多花费半月时间。
九卿打量了一下酒楼,然后皱眉:“要不我重新给你找个地方,这个地方鱼龙混杂,虽然你是好汉,可毕竟是个女孩子,不合适。”
好家伙,这可是第一个把她当女孩子的,虽然心底仍是当好汉膜拜。
燕君莱些许感动,然后拒绝:“可别,我就适合这种地方。”
人多眼杂,有不方便也有方便,那就是好跑路,做事也方便,不会被过多人注明。要是个人少安静的地儿,旁人连她脸上有几颗痣都记清楚了。
“太辛苦了!”
“辛苦吗?”燕君莱很困惑,在她看来已经是很轻松的事,每天只要勤快点做事就有钱,生活平静安稳。
好坏需要对比,她以前的生活不是被胡疯子打就是被胡疯子打,动不动就被赶去荒僻地带不能回家,放纵山水间,不知人间味……
眼下生活,一个人,确实还不错,虽然仍是清水冷灶……
“辛苦,每天忙到这么晚,还会被客人为难。”
“这不是问题,我自己选择的,挺好。”怎么能成问题,当初是她选择留在这里,怎么会嫌弃。就好比看中一个人的美貌,然后又要求财富、地位、才华……还不如直接找个有财富的得了。
“真的不需要?我……”
“再说屁话就滚。”
九卿闭嘴……但也就安静了一会儿,他转移到另一个话题上。
“君莱,酒楼里那些公子哥一直很闹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