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一大清早,这里连个晨跑的学生也没有,否则见了他恐怕又是跟见鬼一样。
沈惕嘴里叼着棒棒糖,四处望了望,开始寻找安无咎的宿舍位置。
这里没有路牌直接指引,沈惕走到食堂门口,看到很多学生,于是上前打听。
被询问的男孩子一看到沈惕,眼睛都睁大了些,连忙把叼在嘴里的吐司拿下来,“学、学生宿舍吗?你想去哪个院的学生宿舍啊?”
“生命科学院的。”沈惕笑着回答他。
“啊,我想想……”
对方正思考着,沈惕随意瞥了一眼其他地方,没想到让他看到一个色狼!
那个男人看起来不像是学生,至少三十岁,站在一个队伍里,紧贴着一个女孩排着队,不停地往女孩身上蹭,还心虚地四处张望,手里拿着什么,恐怕是要拍照。
沈惕是透过食堂的外墙看到的,所以不好跟眼前的男生解释,直接拍了拍他的肩,“谢谢你啊,同学。”
他叼着棒棒糖,冷着一张脸朝事发地走去。
“可是我还没说在哪儿……”被询问的同学跟着转过身,挠了挠头,也不知道这个帅哥是怎么回事。
沈惕很无语,就他走过去的这段路程里,竟然没有任何人抓色狼。
原本沈惕根本就不是见义勇为的类型,过去的他在圣坛里就算遇到杀人,也根本不会有任何触动,他与人类无法共情,有着天生的隔阂。
但现在的他早就和之前不同,虽然无法共情大多数人类,但会非常厌恶垃圾人。
或者说,他也被安无咎强大的道德观所影响。
各种理由都让沈惕决定第一时间出手,他阔步走过去,站到色狼背后,身形高大的他影子都完全覆盖住那家伙。感受到可怕的压迫感,色狼一下子收回手。
“喂。”
前面的男人吓得肩膀都抖了抖,回过头,佯装出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沈惕颇为不屑地勾了勾嘴角,“大叔,你的手上拿着什么啊?”
他说完,直接一把抓过对方的手腕,狠狠往自己这边一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