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英很早起床, 从家中出发,骑马来了帅府,把缰绳递给下人, 嘱咐他牵走马匹喂料后,才进门去,顺着小路来到了朱标的院子。
昨天散会后, 朱元璋叫他留下,派给他一个任务, 那就是今天陪着朱标出门, 目的地是城隍庙, 时间从日出到日落。
虽然不太懂朱标为什么要去城隍庙,但沐英也不打算多问, 反正他照做就是了,义父还能害标儿、害自己不成?
今日阳光灿烂, 微风和煦, 早晨的太阳还没有那么大的热力,照在身上暖洋洋的, 院中竹林的竹叶们轻轻颤动着, 微微反射光芒,有种莫名的、令人放松下来的舒适氛围。
沐英见朱标还没出来, 在石凳上坐下, 整理身上的武器,掏出专门携带的小刀、铁丝、匕首等,拿帕子把它们擦了几遍。
过了一会儿, 门开了。
朱标提着一个小包出来,问道:“哥,你吃饭了没?”
“还没有。我们在帅府吃, 还是出去吃?”
“出去吃吧。”朱标道,“我请你,我们去市场边上吃馄饨。”
这就是徒手起家的好处了,如果是世代富裕的贵族或是已经统治了百年的皇族,他们大多不会有这样随意的饮食习惯。
而朱元璋,他自己都爱在外面买烧饼吃,哪里会阻止朱标和沐英出去打牙祭。
“标儿也到请哥哥吃饭的年纪了。”沐英笑道,“我可得松开腰带多吃几碗,让你狠狠破费破费。”
“羊毛出在羊身上,反正这都是爹的钱,我不心疼。”
两人说说笑笑出了帅府,期间六出白想要跟上来,被朱标给送回去了。
它近些年长得越发好看漂亮,毛皮雪白,眼睛明蓝,四肢矫健而又劲瘦,行动时如风般流畅,安静时也带着一种将要狩猎的沉稳与爆发力,望之即不似凡狗,带出去实在招摇,半点不够隐蔽。
非要说的话,也可以拿灰和土把它搓一搓,佐以泥点子为装饰,这样和普通土狗的差距就会缩小许多,但朱标回来时不免还得洗狗,太麻烦了,让他心生退意,于是以“不理你了”做威胁,几根骨头做交换,让它放弃。
不多时,他们到了早市边上。
早晨的应天府,除却了有许多百姓们急着进来探亲、送货、赶集的城门外,就是早市这里最为热闹拥挤。
街上有三五家茶楼,一两家酒馆,地面收拾得很干净,并无油污烟渍,路边上有些地摊,卖着绢花簪子、果子蔬菜、儿童玩具、糕点坚果等小东西。除了地摊,还有不少饭摊,通通架着热气腾腾的大锅,卖面条烧饼、馄饨羊杂之类的食物。
朱标和沐英有所准备,穿的是普通衣服,轻易融进了人群里,追随着叫卖声逛来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