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烫的温度立刻引爆了我的理智,我双腿一软,便倒在了傻子身上。
“染染,你好香呀。”那是合欢骨的香,有迷惑人的功效,他双眼迷茫,却抓着我的胳膊不放,他掌心的温度也越来越高,“染染,我好难受,林林好难受呀~”
你难受抓着我作甚!
我想到,但却不争气的抓住了他的要害,诱惑着说:“那要我帮你吗?”
傻子难受是因为我,与其我在外面找陌生男人,不如找他。
傻子呆呆的也不会拒绝我,就说好。
初时我很有负罪感,觉得这是在欺骗一个傻子,我与那些欺辱我的人有何区别,可到了后面我才发现,别看傻子傻,他在这方面简直天赋异禀。
最后竟是我浑身酸软眼前发黑,直接晕厥过去,而傻子还未停。此后几次,更是折磨得我苦不堪言。
第四次见面,我和他胡天胡地,合欢骨体质发作的消了也没停,最后还是我叫住了贪欢的他,我们才消停。
那时我还不明白我已对他起了心思,直到傻子傻呵呵的捧着我的脸,很认真很认真的对我说:“染染,林林喜欢你。”
他对我有男人原始的欲.望,有对心爱之人的喜欢。
我也知他不是说着玩的,因为我和他在一起时,体质发作,他从我这里得到了不少好处,神智似是恢复了些。
至于他的身体,早在我锲而不舍的投喂下,康健了许多。肌肉轮廓隐隐出现,不再面色苍白而是红润。
所以,他有可能在恢复了,而在恢复中的他应当有几分清醒。所以他喜欢我也该是真的,不是因为食物而喜欢。
我太缺爱了,太缺别人对我好。在那一刻,我眼睁睁看见自己沦陷,第一次主动亲吻人,不从生理而从感情上来说,我献出了我的初吻。
我爱上了他。
回来后没多久,我便发现了自己有孕,肚子里多出了一个新的生命。我虽疑惑为何我会怀孕,但对这个孩子,我却无比的看重和欢喜。
也因着这个孩子,即便不双修,我合欢骨的体质也再未发作。只是从那以后我便没在下山,直到仙魔大战开始,因为我怕,怕我孩子的父亲被发现被杀死。
那是我爱的人,我愿他长命百岁,永远安康。
丹药太苦,我想喝水,可是没有。忽的,我身上的铁链被打开,殊亦谌将我带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