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5章
夏收过后,为了解决抗日军队的军鞋问题,县委县府研究部署了派征军鞋的办法,主要利用各村妇救会,动员广大妇女参加的支前爱国运动。
民国三十三年(1944)五月一日派征给第一、二等区军鞋命令:
一、派征数量与原则
一区:第一批军鞋派征你区五百双,派征原则:
1、完全派到根据地区(敌游击区不派)。
2、灾荒严重的村子,尽量不派,待三、四期补派之,户与户之间这次先派生活上有些办法之户,对较贫困之户暂不派征。
3、以结实耐穿为准,样子大小照上期发的大小为度,染色以灰黑绿色为佳。
4、鞋帮鞋底要一律用新布底,帮里边不得用碎纸乱麻烂套子。
二、动员工作
1、通过民校与妇救会的动员,贯彻拥军工作,打破支差应付的思想。
2、挑起做鞋竞赛活动(妇救小组里) 。
3、以做鞋的质量来看对拥军的态度好坏。
4、要注意抓紧下种、锄间的农隙完成做鞋,尽量不与农忙相冲突。
三、保管工作
因数目不多每区分两处保存,地点以窑洞为准,要僻静干燥,不得损坏和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