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笙这才软软地坐在了地上,低头,那根项链上全是她的汗渍。
而眼前,却有一双精致得本不该在这里出现的男士皮鞋。
抬头,是邵钧庭那双深邃中又透着清冷的眼,眉眼间又一丝凝重。
明笙松开抱着的膝盖,想站起来。
邵钧庭却蹲下身子,轻轻按住她的膝盖,道:“腿软,就多坐一会儿,不丢人。”
他在她身旁坐下,青灰色的西裤就这么沾着灰。
明笙的眼角不由一阵灼热。
看她似乎要哭了,邵钧庭弯了弯唇,低声问道:“还是你实在不舒服,要我抱你走了?”
明笙摇头,目光坚定地道:“再坐三十秒就好了。”
她刚刚只是装得镇定,但心里确实害怕得要死。
最让她觉得恐怖的是,刚刚那个接近她的男人只在三两秒间,就躺在了地上。
在卡萨布兰卡,她见过类似血腥的画面,但却是第一次挨得这么近。
那个人的手其实已经碰到她了,很烫。
她后来再轻轻碰一下那个人的手时,已经变得很凉了。
她不知道要经历过多少次这样的事情,面对这种事时,才能变得像邵钧庭那样淡定。
明笙吐出一口浊气,有些摇晃地站起了身子。
邵钧庭跟着起身,攥住了她冰凉的小手,带着她慢慢地走出了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