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懂什么?歪门邪道见效才快。”
“收银小哥好帅!”
“好高,有一米九吧?估计一米九几,真的好帅!我刚刚还以为他是明星!”
“女服务员也很漂亮啊,可惜不会说话。”
“老板是个颜控吧?请服务员都要看脸。”
“说不定这也是种营销手段,之前还有兔女郎火锅跟肌肉男火锅。”
“那也是得下血本的。”
食客们讨论的热火朝天,他们也不急着吃东西,主要是那几个混混现在还在店里,他们要是想继续闹事,食客还得上去帮一把,把这几个男的控制起来。
明谦一点都不怕眼前的这几个混混,他读初中的时候,街上的混混可比现在多,后来□□除恶后混混才变得少见,有一次他下晚自习,还被几个混混拦住,让他拿点钱出来花花。
当年明谦就没怂,以一敌三,虽然光荣负伤在家里休息了两天,但从那以后再也没有混混敢来触他的霉头。
可能他对发财的执念不是从父母去世后才出现的,而是从小就有。
成年后他想起自己初中那会儿,都觉得自己真的虎,为了保护二十块零花钱,还真的跟三个混混硬磕。
同班也有不少男生被混混拦路要过钱,只要是给过一次的,就会经常被拦。
被迫掏空口袋和混混们当“朋友”。
最开始就不能怂,怂了就会变成提款机。
比如现在,如果他怂了,把这些人放走,他们下回还是会来,并且会想出更好的办法。
要打就得一次打疼。
“你让不让开!”混混冲着明谦举起了拳头。
明谦:“我让开我就是你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