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谦对于奢侈品没什么概念,对于接触过的顶级服装也仅仅是耐克阿迪,赵强推荐游谦买爱马仕什么的,不过游谦觉得太过成熟,穿不习惯,拒绝了。
游谦买了一身顶配的耐克和一身顶配的阿迪,两身干净漂亮的衣服也就花了不到五千块,游谦还顺带买了一把苹果5,电脑游谦选的是火星人顶配,毕竟是交易的工具,还是得选好一些的。
赵强也买了不少东西,经过一家手表店时,赵强停下了脚步,游谦也跟着停了下来。
这家店在亿象城的中心位置,店铺装修有一种十分朴素而又大气的感觉,店铺的商标是一个牧师的十字架结合骑士的剑组成,店里除了销售人员之外没有任何顾客。
游谦看着赵强向往的样子,问道“这个是什么品牌?”
赵强楞了一下,惊讶的说“不会吧,谦哥,百达翡丽你不可能不知道吧?”
游谦倒是听说过这个品牌,可是具体也不怎么了解,不过冲着赵强这向往的样子,里面的东西估计不会太便宜。
赵强叹了口气,说“不知道也好,这是个烧钱的玩意,什么时候能买个这玩意,就代表我混出头了。”
游谦笑了笑,说“好好努力,以后会买的起的。”
游谦带着亿象城购买的一大堆东西回到宿舍,好好的洗了个澡,换上了新买的耐克套装,看着镜子里帅气的自己,游谦心里不由得自信了起来。
游谦把自己的火星人电脑装好,打开了自己QQ,这时,游谦的小说签约编辑莫夏发来消息“??,你好,山竹,这本小说写的不错,可以朝着文娱方向发展,写点主角和明星的故事,尽量真实一些,有一定的潜力。”
游谦的小说《神豪与明星同居的日子》已经写了五万字,上了第一轮的推荐,收藏还可以,所以编辑就鼓励了游谦一番。
游谦经过一番思考,他决定把未来娱乐圈发生的一些事情写进书里,比如某某男星的老婆和经纪人出轨,某某女星靠着一部剧一夜走红,某歌星通过自己的努力崛起,成了大婉。
虽然游谦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写好,但是,这些都是以后会真实发生的事情,写进书里应该能有一些真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