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学开始,她就暗戳戳的上网写点东西,不求能够多红多火,名扬天下,文传天下!
但求能够混一个温饱,再不济,不至于饿死吧。
谁让她没有社交能力呢。
作家——真是拼天赋的,叶青栀感觉,自己是功底不错,毕竟,她母亲是小学语文老师啊。
可是,她没有作为一个作家的天赋,所以,她选择了另外一条路——跟风。
跟风是一个很让人不耻的行为,但是,为着能够混个温饱,叶青栀认了,无耻就无耻一点吧。
而现在最流行的,就是霸道总裁和甜宠小白兔的梗,而一旦霸道总裁碰到了他心目中的“甜宠小白兔”,就会各种不安常理的送礼物。
事实上,这个梗最初的出处,据说是大名鼎鼎的《笑傲江湖》,众多江湖小帮派为着讨好魔教圣女,给男主各种送礼物。
叶青栀自然也学过这么一个梗,可是,她真的不知道,昆煜会跑去看她写的文,还以为,她喜欢?
越想,叶青栀就感觉越发的丢脸。
不成,还是算了,自己不要努力做个码农了,她不应该抢那些真正作家的饭碗,还是想想,做一点别的工作,赚钱养活自己吧。
想到这里,叶青栀呆呆的靠在沙发上,她做什么好呢?
脑海中盘算了一圈,她发现,她事实上懂得很多,但是,所有要做的工作,似乎都需要和人交际。
而她最不擅长的,就是交际。
叶青栀盯着自己的手指,半晌,不仅皱眉,难道说,自己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做做古董生意?
对,如果是做古董生意,她完全不用看人的,她要看的,只是衣服,配饰,从而分辨这个人有钱没钱,是不是“肥羊”?
好吧,不管如何,总需要赚钱养活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