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时分, 已到初春时节。
年年柳色,霸陵伤别。
天气晴好,只是风中仍带着几丝春寒。桃树的枝丫上已经打起了小小的花骨朵, 柔嫩的柳条垂在湖边,此地虽然不是长安灞桥,但离愁别绪却是一样地哀伤。
“别送了,都回吧。”
郊外长亭,一匹马车停在道边, 军汉打扮的男人转过身,对着来送别的万达一干人等一一作揖。
“邓总旗……不, 邓大哥。”
万达牵着小黑驴, 无不伤感地看着这几天明显老了好几岁的邓翔。
他记得很清楚,一年前, 就是沿着这条路, 邓总旗带着一干锦衣卫, 将他从霸州城迎回了北京。
那时候还是第一次和邓总旗见面, 以为他又是一个光吃饭, 不给钱的官爷。
说实话,他那时候对锦衣卫压根就没什么好印象, 觉得他们都是仗势欺人的朝廷鹰犬。
但是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 锦衣卫也好,恶名昭彰的北镇抚司也好,卫所里的兄弟们, 对于万达而言都已经变成了犹如家人好友一样的存在。
尤其是邓总旗、高会还有杨千户,一起经历了那么多案子, 他们几个相处的, 更是比常人亲密些。
如今分别在即, 虽然知道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心中的酸楚却是抑制不住的。
这个时代,既没有电话,更没有微信。分别之后,若是断绝了书信,那就可能是真的天人两别了。
“大家别这样。我们当兵的,本来就该是这样。天南海北的,皇上让去哪里,就去哪里,习惯就好了。”
邓翔哈哈一笑,但是眼角却泛出了泪光。
因为樊氏信了白莲教的缘故,按理说是要杀头充军的。好在她没有铸成大错,而且念在其有自首之功,允许家人赎铜抵罪。
邓总旗把那间西四牌楼的大宅子给卖了,又将家里所有的金银、家具都典当了之后,终于将樊氏赎了出来。
如今邓家可以说是一贫如洗,这么多年他在衙门收到的打点和好处,是一点儿都不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