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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严法(2 / 5)

然光有耕犁,无耕牛,显然不可能,遂不久之后,各地郡县将难题上表给刘备。

是故刘备当即召集文武官吏,齐聚一堂:“此各地文书,诸君以为如何处之?”

汉代乃着名重视耕种之国,因此国家设有专门养牛机构,如太仆苑、畜府等,《汉官旧仪》载:「太仆,帅诸苑三十六所,分布北边。以郎为苑监官。奴婢三万人,分养马三十万头,择取给六廐牛羊无数以给牺牲。」

同时也衍生了,商业性养牛专业户,如《论衡卷十九·宣汉篇第五十九》曰:「天下太平,瑞应各异,犹家人富殖……或畜牛马,或长田宅。夫乐米谷不爱布帛,欢牛马不美田宅,则谓米谷愈布帛,牛马胜田宅矣。」

是时养牛马可与布帛、粮食、房产一般,皆可成为发家致富手段,富贵堪比王侯之家。

然这是大户人家所持,与普通民众并无关系。

眼下是百姓没有耕牛,哪怕大户人家有再多,他也不可能用这么低廉的价格供应。

文武群臣低头想了一番之后,简雍抬头道:“雍以为可让大司马府下令各郡县,从豪右处购买耕牛!”

简雍话后,众人并未发声,而是按照思索着此策可行与否。

很显然,简雍之策,并不可靠!

各地豪右又怎会将这个好事留给官府?

他们完全可以,拿出自己家的耕牛,租借给百姓。

一旦百姓偿还不了,然后利滚利,最终逼死百姓,或者乘机索赔。

卖给官府,所获之利太小,不值得他们动心。

然而也并非真的不可为!

刘备麾下有不少大族子弟,与各地豪右也算有些交情。

而汉代豪强,素来喜欢做些投资国家之事。

譬如昔日孝武帝北伐匈奴、大宛,孝景帝平七王之乱,豪族皆有争相为朝廷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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