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的洛森·布朗宁在心里叹息一声, 闭上眼再次算了一下自己目前的存款, 几乎是眼巴巴地期待着自己能终结包养契约的那天。
快了。
快了……
再忍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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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 这并不是说他有多讨厌自己的雇主,多讨厌卖身换钱的自己——谁会讨厌给钱的阔绰大佬呢,洛森很有自知之明,工作期间他也的确是发自内心地讨好自己的雇主——
只是,有钱人家的宠物总有各种各样的痛苦,男|宠这个工作当然没有人们普遍认为的那么轻松。
尤其是,做安娜贝尔·斯威特的宠物。
……与人生梦想就是“懒散”的洛森不同,这位大老板,她实在是……太勤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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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四年,通过对她本人、她周围属下的性格分析,洛森基本摸清了这位大老板的理想型。
自律的,优雅的,稳重的,格外高级的,凡事自有规划的。
……和她本人差不多的。
于是,为了更好地得到主人的欢心,洛森不得不坚持四年训练自己——
主人偏爱五点半起床,那他也五点半起床,哪怕订四个连环闹铃;
主人偏爱超健康素食,那他也绝不沾荤腥,哪怕偶尔看到炸鸡图片都馋得胃疼;
主人偏爱西装、香水与酒精,那他也拼命钻研这些,哪怕私底下闻到香水味就想吐、穿西装总觉得自己会被领带勒死、灯光下闪烁的酒水更是令他梦回童年阴影……
太多了。
而巧的是,她青睐、偏爱的事物,都与洛森自己的喜好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