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洗澡,忘记约会,醒来后额头滚烫。
……双耳的失聪,才让他那一刻那么疲惫,体验到高烧的昏沉。
但也只有数秒。
伟大的布朗宁才不会生病。
他直接给额头施加了本该施加给冰块的恒温魔咒——只忍受了片刻的灼痛,不值一提——不到五分钟,所有温度都降下来,清醒的神智也一并归拢——然后还去洗了个冷水澡,精神抖擞,整洁如新。
洛森一直都是这么做的。
疑似感冒就强制锻炼,疑似发烧就强制降温。病痛弹指就能消失,不需要昂贵的药物也不需要漫长的休息,几分钟内他就能重新奔去挣钱,不浪费任何时间。
然而,当他拿起自己的外套,戴上那副眼镜,收听到小厨房的动静——
他发现昨晚还在发脾气的女朋友正待在他的家里。
系着围裙,拿着锅铲,用很恶劣的口气抱怨说“不是你闹着要吃什锦炒饭”。
贫民窟的小屋,比他后来的公寓破旧太多太多,比起斯威特私宅大概只是个烂狗窝。
太狭窄,他站在原地,就能伸手碰到她的肩膀。
……那一刻,伟大的布朗宁第一次生出【被病痛击败也没什么不好】的想法。
他想放任高烧侵蚀自己的理智,他想让她察觉自己的虚弱与疼痛,他想……
伸手过去,抱抱她,埋进她的红发里,撒撒娇。
然而,那时,已经清醒的他究竟做不到放任自己。
那时的布朗宁学徒倔得不肯向任何生物透露自己任何一个秘密,好像信任就等于失败。
……不,他并非不信任安娜贝尔。他最信任自己的宿敌。
只是……那时,唯独想对她逞强,唯独想对她耍帅。
布朗宁学徒总像个幼稚园小孩一样试图向刚哄到手的女孩炫耀自己的强大,他别扭、毒舌又傲慢,大概是全世界最差劲的初恋男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