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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因顿镇也被我们占下来,你看接下来?”
灰头土脸,但是精神振奋的史亚,兴冲冲的朝罗格汇报战果。
席卷全国的叛乱发生后,三兄弟果断加入其中。
尤其是史亚精神振奋,乐此不疲。
大丈夫生于乱世,就应该建功立业。比起小打小闹经营地下势力,这种攻城略地的生活棒极了。
这种棒,建立在地盘的扩张,属下的增多之上。
三兄弟虽是后起之秀,和已经谋划许久的老狐狸没法比。可胜在团结,胜在心思干净,胜在有自知之明。
主要城市,大城市,罗格三人碰都不碰。知足、识趣,走农村道路。也是同为义军,却没人找他们由头的原因之一。
正在葡萄园之内,锤炼自身力量的罗格。紧握一把剑,劈开一个木桩。
顿时,木桩被强大的冲击分割,变成两半飞出老远。仔细看,断口带上水渍。这水渍,一开始是没有的。
接着,罗格又连续劈开好几个木桩。中间最快,头尾较慢。
感觉到史亚急匆匆的过来,罗格把剑一收,结束修业。
“大哥刀法又精进了。”
自从被罗格和艾德连番读作较量写作修理后,史亚这大哥叫得越来越顺口。拳头大就是哥,和兄弟排序相同。拳头最大是大哥,第二大是二哥,第三大是三哥没毛病。
“还行。”
回味两秒,罗格又有些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