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天对幽星夜这想法还是有几分认同的,但还是不肯给好脸,轻哼道:“天上哪有那么多掉馅饼的好事?”
幽星夜嬉笑道:“你这叫做钻牛角尖。”
明月天又哼了一声,没再坚持。
高云山有些风光,不过二人无意赏景,何况此刻已染血腥,污了山水,自更是如此,不再多留。
只是离开时,幽星夜心血来潮,忽起兴致,拔剑在山寨已被崩毁的大门外的山壁上,嚓嚓刻下了三列大字:
移天星月灭白水寨群盗于此。
大明承德四十六年腊月十八。
凌珊留字!
这些字不算少,也不算小,只要经过这处的人不眼瞎,基本能看见。
幽星夜送剑还鞘,退开几步,看着自己的作品,满意地点点头,道:“嗯,留名,哈哈。”
相同的事当初在太湖剿匪时,她也做过,只不过那时候留的名号是华山双剑罢了。
明月天冷哼道:“下次改成‘移天月星’几字。”
幽星夜脸色一苦,道:“别别别,咱们这是江湖名号,当然得拣好听的来,月星月星,念着也不舒服啊。”
——
确定了自己身怀“摸尸术”这等奇术,幽星夜眼下杀人热情空前高涨,时刻都想要找人来施展。当然了,这热情再高张,她还不至于摒弃原则丧心病狂地去祸害良善人家。
她只想找些该杀之人来杀。
这与江湖上所奉行的侠客之道并无冲突,反而十分契合,江湖豪侠,替天行道,杀人从来就是常事,世上也有的是该杀之人等着她去杀。正好,在护国山庄挂了名字,借着护国山庄的消息网络,她能轻松找到这些人。
对她而言,只是从事到临头关联己身才出手,变成主动行侠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