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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交代2(2 / 3)

“因印度帝王之故,印度盛行佛教,”熊荆再道。“所谓佛教,庶民、奴隶多信之,其与贵人之教婆罗门敌对,舰队勿要信奉,更勿要带回。”

“臣知也。”陆茁再答。

“绢丝之价需廉,切记此点。”嘱咐完陆茁,熊荆又看向市令不疾。“余者,铁器、兵甲、瓷器、纸张之类,不求牟利多少,但求打开销路。”

“臣谨记大王之命。”不疾连忙答应,郢都市令不少,他能出海不过是因为年纪较小。

“商贾自行其是,勿要干涉。”熊荆再一次交代。

市令之下还有商贾。整个舰队载重达四百六十吨,即便携带了半年的粮秣、半年的水也不到两百吨,剩余吨位中,两百吨(空间)全是各式各样的货物,铁器和兵甲占了一大半。在毋忌无意识的帮助下,这些商品不是带有希腊式样,就是绘有希腊元素。

“唯。”不疾又揖。

“你等……”熊荆看向马尹派来的两个校人。不待他说话,两人便道:“臣等誓将带回龙马。”

“善。”熊荆终于觉得自己交代完了,未尽之言全在厚厚的册子上。

“陆运不如河运,河运不如海运。中洲、西洲、南洲本相连,以陆路,从中洲最东之成山角,至西洲最西之达赫拉克勒斯石柱,行程十万里不止,十数年不得往返。而以海路,两三年或可回转。往返时日如此,输运更有云泥之别。以陆路,数吨而已;以海路,少者数百吨,多则千万吨。

商行于天下,互通四方之有无;舟行于大海,输运各洲之物产。以管仲轻重之术,可使国富,可使国贫,可使人生,更可使人死,此皆在海运舟队。

秦、赵通商于昆仑西面之粟特,粟特往南即印度,往西为塞琉古,塞琉古国内,波斯帝王所筑七千里御道,旬月可至地中之海东侧。若海路直通地中之海,乃至仅通商于红海西北之埃及,波斯湾之塞琉古,秦、赵商贾亦受大挫。

赵国,乃我之同盟,赵国可借我海舟通商至地中之海,秦国不然,秦国乃我之仇敌。

马匹为大军征战必须要物,秦国窃我四轮马车,陆路输运以避我舟师,然一车需三马,甚至四马,车十万辆需马三、四十万匹,秦国之马不足。

不佞闻之,秦有乌氏倮,以绢丝之物于戎王,戎王以马匹十倍偿之,由此得马。戎王要绢丝之物何用?转卖予粟特人售予塞琉古、印度、地中海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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