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舒无疑是个天才少女,十岁英语已经三级,琴棋书画样样都通只是不精,语数外从未低于九十分,爱好是看书。总得来说,这是一个乖巧懂事听话的女孩。
如此聪慧且懂事的天才少女今天犯了难,就算再聪明也无法解决眼下的这一难题。
她……迷路了
青山市的街道还不算复杂,但诺舒作为土生土长的外市人,去年刚刚从外公那里搬过来和哥哥父母一起住。虽然大路已经记得差不多,但错综复杂的小巷还没有弄清楚。
更尴尬的是,gps并没有详细的地图,周围也没有什么人可以问问路。
想着电视里面,阴暗的角落总是会发生一些不好的事情,智商很高连带着脑补能力很高的诺诗用右手拽着胸口。心跳很快……
“去死!去死!”
忽然前方传来怒吼,诺诗脚步一顿。
“去……去死”不会吧,难不成是什么杀人现场,我……不会被灭口吧!
诺诗紧张的眼泪都快掉了。
“杀了你这触碰我神图的肮脏的臭虫!”一个身着校服的女孩手握美工刀紧追着一个熟悉的身影从前方岔路口奔过。
“哥……哥哥”诺诗眼角一跳。
……
唰!鞋底与地面摩擦出刺耳的声响,诺云急忙停下脚步。前方已经没路了,只有高达四米的无法借力的墙壁。
“这下看你还……怎么跑。”莎星大口喘着粗气。面色由于剧烈运动而有些潮红,如果不看莎星手中的美工刀,接下来本书就可以和谐了。
“哈,比起我你更应该关心下自己。”诺云笑笑,这个小巷是自己专门跑过来的,理由是这里很脏,很狭窄。
“看看你的小腿,是不是已经有些泛红而且出现痘痘了。”诺云笑着看莎星穿着长裙却遮不住的小腿上。
“你……”莎星眼珠一瞪,刚刚她就感觉自己的小腿有些瘙痒,不过一直没有在意,现在一低头,果然是密密麻麻布满了红色痘痘。
“我摸过的地方哦!忘了告诉你,我的手掌有疱疹疥疮,痱子和红斑狼疮……”诺云猜测莎星有恐男症,因此想出了怎么一个办法。
小巷很脏,一点脏东西沾到平时皮肤娇嫩的女孩子身上就容易瘙痒起痘痘。而且这里狭小保证能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