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大眼瞪小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对野猪的渴望。
“走!”
两人一拍即合,顺着聂老爹前进的路线跟了上去。
此时的聂老爹循着声音,已经靠近野猪刚刚出现的位置了。
因为深山里杂草灌木太多,虽然遮挡视线,可对野猪这种庞然大物来讲,只要经过,就不可能不留下痕迹,于是也就成了天然的追踪线索。
“汪汪~”
哮地低沉的叫声响起,同时还伴随着野猪受惊的嚎叫。
聂老爹抓紧快走几步,往哮地的位置赶去。
回头看到跟上来的聂天鸣和张胜两人,也没说什么。
三人来到哮地跟前,它正在和一只膘肥体壮的野猪对峙。
野猪打眼看去,大概有四百多斤,在深山老林中,这种体型实属少见,真有再比它体格大的,也就是传说中的的野猪王了。
与家猪粉嫩的身躯不同,眼前的这头野猪黝黑,身上稀疏的猪毛又长又尖,就像一根根钢针一样,浑身覆盖着松脂铠甲,在阳光下散着光芒。
嘴角有微微露出的两根白色粗壮獠牙,在浑身漆黑的野猪身上,尤为扎眼。
与这样攻防兼备的家伙战斗,聂天鸣还真拿不准胜负。
可一旁的张胜就不一样了,他脸上写满了兴奋,若不是他手上只是一根木棍,恐怕早就冲上前与野猪厮杀一番了。
“叔,今晚咱们吃野猪肉?”
野猪因为常年在深山奔跑觅食,肉质比家养的肥猪更紧致Q弹,味道也更鲜美,而且还能入药,有祛风解毒保养肌肤的功效,只要吃过之后就会让人念念不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