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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2 / 3)

顾珩来不及说话,林婉儿已经从他身畔走了过去。

他皱了皱眉,走到姜蘅身边:“你怎么惹到她了?”

姜蘅沉默了一会儿,似乎是找不到一个好的说辞来告知顾珩她们之间的过节,索性顾珩也不是非要知道,只是语重心长地告诉她:“林婉儿不是盏省油的灯,你对上她,得多加小心。”

“她为人处事,”顾珩顿了顿,面上显露出嫌恶的神色,“是不择手段的。当年的状元郎,算了……”

顾珩和林婉儿虽是表兄妹,但往来不多。林婉儿看不上他的天真烂漫,顾珩也不喜欢她的冷酷无情。

记不起是哪一年,白鹿宴上新科状元郎不过是嘲讽长公主几句,翌日就被人发现他光裸着身子出现在青楼,从此名声扫地,遗臭玉京。

在大邺,官员狎妓当然不是什么大事,可就在白鹿宴前一天,这位状元郎的夫人重病身亡。发妻尸骨未寒,自己却享乐纵欢,足见其品行低劣。

很快这位状元郎便被皇帝厌弃,本该在朝堂之上大放异彩的人物,就这样被远放梁州,自此清寒贫苦,糊涂度日。

后来阴差阳错,顾珩知道了这是林婉儿的手笔,便对这个表妹生出敬而远之的心思,再不敢与她接近,生怕什么时候自己被算计了还不知道。

但这样的事情太脏,顾珩不想说出来吓到姜蘅。

姜蘅讶异地看他一眼,想起面前人的身份,忽而觉得有些好笑。

身份尊贵的世子殿下,自然一身清白,不染尘埃,哪里瞧得见旁人的苦难与愁恨。

林婉儿是她的攻略对象,她的事,姜蘅自然查过。

别的不说,状元郎那桩事,她却是知道得清楚。

且不说他对长公主出言不逊,的确该罚,再者,他那发妻的死,和他也脱不了干系,事情说来简单,无非是狗男人一朝得势,为了富贵前程,娶得老师的女儿,不惜毒杀发妻以达目的。这人不入朝堂还好,若是真教他入朝掌权,假以时日,说不定就成了前朝魏鹤如,张鼎连之流,鱼肉百姓,贪赃枉法。

姜蘅觉得林婉儿做得没错,换成是她,下手不会比林婉儿轻。

顾珩不想和她说这么沉重的话题,话锋一转说起了越绮娘的事:“我们都以为江恕这回在劫难逃了,却没想到你居然为他洗刷了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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