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想一鸣惊人,当时大可掏出《菊次郎的夏天》,亦或是《天空之城》等等经典的不能再经典的曲子。
可是他没有。
这就说明他当时完全没有想要炫技,甚至借此一鸣惊人的想法。
只是在当时,想到了《幻昼》,随之弹了出来罢了。
赵鹏继续保持着微笑,道:“王潜老弟,那我就直说了,因为我是一名音乐制作人,平时就是和这些相关的事情打交道,所以我想把你手上那首曲子的版权买下来。”
“你不要误会。我说的购买版权,并不是把这首曲子据为己有,而是说你本人可以使用,发布出去同样可以。”
“我说的版权,其实就是授权。就是说你把那首曲子的授权卖给我,除了你本人使用之外,只能有我拥有这首曲子的使用权。”
“你看,这样的话,曲子还是你的。”
“我只是购买了使用权而已。”
“所以,这个的价格不会太高。一万块钱怎么样?”
说完,微微一顿,紧接着再道,“你可能不知道,在圈子里,除非是名人大家,一般情况下一首曲子也就小几千块钱的样子。并且卖的还不是授权,而是所有权。”
“也就是说,在圈子里,普遍几千块钱就能买到一首曲子。”
“钱货两清,买到后曲子就是自己的,和原创者再无关系。”
“王潜老弟在湘南台录节目,女儿王珂也是圈里的人,指不定以后还能发展的更好。”
“所以我今天花一万购买版权相关的授权,算是卖一个面子,日后说不定还能有继续合作的时候。”
赵鹏心里笃定王潜这种生活在底层的外卖员不懂这些东西,说的云里雾里、半真半假。
他所说的版权授权,其实就是想要花一万买走《幻昼》的商业运作权,留给王潜的是具有法律保护他买不走的人身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