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林克的理想是想要成为一个科学家,至于学枪,那是因为兴趣。”
“科学家?你确定?”
“没错。”
“喔,这可不德克萨斯……”
两个人随口聊了几句,罗伯特就招呼着林克一起去后面的靶场。
德克萨斯什么都大,靶场就更是如此,林克两人过去时候,靶场上乍一看就象没人似的,但却有零零落落的枪声响起,仔细看了下,才发现这里起码有五六个人在练枪。
罗伯特两人过来,一个伙计就送了枪过来,林克看了一眼罗伯特的配枪,又看罗伯特拿起送过来的枪,就问:
“你不用自己的枪吗?我听有人说过,如果多使用自己的抢,枪感会更好。”
“好吧小菜鸟,看来我要教会你一些常识了,准度无非就是子弹数量堆出来的,在达到你自身天赋的极限前,你只需要认真地开枪,并适应开枪的感觉就好。
所以,你想快速提高射击精准度,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每天来练个几十一百发,这样练几个月,枪法水平自然就进步了。
如果想要快速提高,几个月内起码要打几千发,甚至上万发,到时候难免要换枪管,而换枪管之后,肯定对射击有一定影响的,除此之外作为一个警察,换枪管还要做备案。
因此对我来说,最实惠的办法就是练枪大部分都是用他们的,自己的配枪隔几天打几发,熟悉下就好。”
林克恍然:“原来是这样。”
“当然,不过你的话只能够在每周末过来练枪,如果想要枪法快速进步,或许可以等到暑假,到时候我和老板说一声,你可以每天都过来,不过这些花销都要你自己来出,我可是知道,你可是存了不少零花钱。”
作为一个老兵,加上这些年也都没有放弃过练习,罗伯特对于相关的一切都很熟悉,林克跟着他学习,渐渐地掌握了最规范的操作。
周末跟着罗伯特练了一个上午的枪,因为眼力、反应能力等都达到了,所以上手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