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如让我夜晚待在外面的话,我想我会很不舒服。”
刘铮看了看他回答。
当然最主要的是荒漠上有那些恐怖的干尸怪物,他不想上演一出‘孤胆枪手’。虽然那些怪物到现在还没有冲出来,但刘铮有种预感,它们一定还在黑夜深处的角落中盯着他们。
说罢,刘铮放下枪,径直穿过这几个人走向旅店的大门。
“那你最好口袋里面有钱,不然我会让你看到自己的屁股!”
...
这是一间很大的旅店,应该说是酒吧。
巨大的空间之内摆着差不多几十张桌椅,酒水吧台、舞台等一应俱全。
不仅有披头散发的吉他手在尽情的弹奏摇摆带动这里的气氛节奏,还有穿着暴露只用几片布片遮掩隐私部位的舞女在舞台和墙壁留出的站位上卖力表演吸引眼球。
拖着酒水和食物的侍者游走在人群当中,胸前夹着钞票的女郎和醉醺醺的酒客打情骂俏,围在赌桌前的汉子们红眼的盯着骰子....
吆喝声、臭骂声、嬉笑声、怪叫声,声声入耳使你的耳朵根本分辨不清到底有多少混杂的声音。
汗臭味、香水味、酒水味、食物味等等交织成古怪的气味共同涌入鼻腔令初来乍到的人感到异样。
刘铮瞬间有种从原始回归文明的感觉,虽然这个文明给他的感官并不怎么样。
这不像是一家酒吧和旅馆,倒像是一处强盗的老巢,或是话本小说中描写的那种勾栏瓦肆。
有些人在他进来的第一时间投来目光向他打量,但也仅仅是那几秒钟,随后该干嘛干嘛,没人理会这位‘士兵’。
刘铮不知不觉来到了吧台,吧台后面是一个穿着棕色夹克的长发男人,他脸上的皱纹就像大树的年轮一样,正用一块布擦拭着酒杯。
像是一个印第安人?
刘铮没有开口,细微观察着这里的一切。
“要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