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就是“竟”。
她以前不懂,为什么近两年身边的女同事开始迷恋上男明星的手。
原来手长得好看,确实也能俘获女人的芳心。
也在那时,她发现,她对男人的手不是没有感觉,只是还没遇到有感觉的那一双。
大概是察觉到她的灼灼目光,他忽然抬起眼,偏过头来。
猝不及防,四目相对。
阳光在他的身后,将他眼里的光映得细细碎碎。
她便也没有躲,大大方方地略略颔首致意。
他并没有给予任何回应,只是往外走。
她便也要进女洗手间。
要命的是,地上不知道为什么有滩水。她先前看他看得过于专注,未曾留意,脚底下骤然一滑。
条件反射之下,她自然伸出手去抓身边的东西。
他正好就与她错身而过,于是被她的魔爪抓住了手。
微微的凉意自她的指尖传递上来。
稳住身体的重心之后,她便急急松开手:“谢谢啊!”
虽然最后没有摔倒,虽然对方之于她而言算是陌生人,但那也是够丢脸窘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