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颗头颅冲霄而起,一时之间,鲜血直飙,血泉狂涌。
鲜血撒了林玲一身,她眼巴巴看着查尔斯的头颅与身体分离,这简直人生当中最刺激最可怕的事了,没有之一!
“给爷死!有能耐的你再给老子活过来,信不信再杀你一次,骨灰都给你扬了。”
孟明发泄完心中的愤怒,一屁股坐下,看着查尔斯的尸体,心里一点感觉都没有,尸体什么的他早就看惯了。只有林玲不敢往那儿看,生怕查尔斯变成鬼,找她索命。
林玲一直干呕,擦拭衣服上的鲜血,试图减轻那令人作呕的血腥味。
勿论什么生物,死了就是一具单纯的尸体,其他什么也不是。只是看着,孟明也不会有任何反应。
但孟明清晰的记得,查尔斯由生转死的那个瞬间。当时,短剑刺入咽喉,肉体的生命力反馈过来的手感越渐虚弱,最终几近于无。
孟明望着自己沾满鲜血的双手,蓦地感到害怕,他双手紧握,却忍不住的颤抖。颤抖从双手一直蔓延到双肩,然后到全身,连牙齿都在打哆嗦。
“他不死,我死。我不想死,就这么简单。”孟明茫然一瞬,迅即坚定了决心。
林玲比孟明恢复得还要快:“你真厉害!一眼看穿了他的伪装!”
“厉害个屁,这洋鬼子就是个自以为是的变态。”孟明哼了一声,指着查尔斯脚上的马丁靴:“他鞋一直没换,当我瞎啊。”
莫冰云发来的资料里,有一张查尔斯的照片,当时他偷袭李赟,穿的就是这双浅黄褐的马丁靴。
“啊?”林玲怎么想不到查尔斯的真正破绽竟然在靴子上。
“不对啊,像查克拉这么心思缜密的变态杀人魔怎么会忘了换鞋?”
战斗结束,孟明头脑冷静,思考到一些问题。
“要么是忘了换,要么是不能换,答案明显是后者。”孟明对这双褐色马丁靴使了个鉴定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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