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八格格党>都市小说>近身兵王> 第八百二十七章 创业就是个坑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八百二十七章 创业就是个坑(3 / 3)

苍浩带着白莹,大马金刀的往洪老大对面坐,洪老大开口就问:“拿钱来了吗?”

“拿个头的钱呀!”苍浩不屑的笑:“白莹还给你们的钱,已经远远出了借贷的本金,而且还支付了远远过银行利率的利息,剩下的那点钱你也好意思要?你难道不知道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谁说我们是高利贷?”洪老大狡猾的笑,出示了张欠条:“我们完全是在法律规定范围之内放贷的!”

苍浩看了眼这个欠条,确实是白莹开具的,欠条约定了本金和利息。非常奇怪的是,利息虽然远远过银行利率,但还真出于法律保护范围之内。

也就是说,根据这张欠条,白莹借的钱其实非常多,远远不止真正到手的钱。

苍浩瞥了眼白莹:“这是怎么回事?”

白莹神色非常尴尬,大致解释了下。

苍浩听罢这才明白,这帮放高利贷的很会玩套路。

这个套路简单说起来是这样的,比如白莹借十万块,年利息三万元,这个处于法律规定之内。按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民间借贷最高利率不能过百分之三十六,亦即百分之三十六之内的利息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最早,白莹是从家小额借款公司借的钱,还真不是洪老大。

双方订立了合同的时候,高利贷合同留了个后门,那就是如果白莹不能按期偿还,那么就需要额外缴付五万元违约金。

结果,年之后白莹果然不能偿还,这笔十万元的借款就变成了十万元。

这个时候,原来的小额贷款公司见白莹不能偿还,就假好心的说帮你想下办法,然后把白莹带去另外家公司。

在这家公司,白莹重新打了个欠条,借款十万元用来偿还上家小额贷款公司的欠款,而新的借款合同跟上张如出辙。

贷款到期后,白莹仍然不能偿还,又被转手到下家小额贷款公司,最后转来转去落到了洪老大的手里。

事情还不止如此,第张欠条上写明本金十万元,实际上高利贷通常会给打个折扣,白莹真正能到手的只有万元。

于是,用了没多久,原本万元的借款成了天文数字,而且看起来完全是合法的。

如果洪老大去法院起诉,白莹也得输了官司,正因为这笔借债从法律层面看并无问题。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

八格格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