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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开海!开海!(2 / 3)

不能吧!

因而,朕决定,以天津卫和三角淀为试验区,在天津卫,开海,允许船只从天津卫下海,出海捕捞渔获,也可出海进行贸易。”

弘治皇帝,可不是带着与大臣们商量的态度来的,他直接就提出他要开海,至于争辩,这个让大臣们吵去,现在他携带着大势,就是一鼓作气,把开海一事儿定下来。

所以,弘治皇帝压根没有给大臣们开口反对的机会。

他直接就宣布道:

“朕决定,将天津卫改名天津府,下辖三角淀以及天津卫原来的地方,在天津成立天津市舶司,专门负责船只出海的事情,凡是想要在天津出海的船只,都需要得到天津市舶司发放的证件,才能出海。

否则,一律视为非法出海。

天津市舶司不属于布政司,市舶司提举,由宾之兼任。

市舶司的主要职责是﹕

根据海商的申请﹐发给出海贸易的证明,即公验和公凭﹔

对准许出海的船舶进行检查﹐察看有无挟带金﹑银﹑铜钱﹑军器﹑马匹﹑人口等违禁之物﹔

船舶回港途中﹐派人前去封堵封存货物﹐押送回港﹔

船舶抵岸后﹐差官将全部货物监搬入库﹐并对全体船员进行搜检﹐以防私自夹带货物﹔

将货物抽分﹐细色的珍贵品十取一﹐粗色的一般商品十五取一。

另外,征收舶税﹐三十取一。

同时﹐对于来贸易的外邦商船﹐天津市舶司也要采取类似的管理办法,甚至还要更为严格,因为我们要保护我们大明自身的利益,这个由市舶司自行商讨相关办法。

还有就是,朕思考了一下,关于我大明允许进口的货物,我们不做限制,但是,我们鼓励进口粮食、金属等我们稀缺的货物。

关于出口的货物,天津市舶司这边要做出一个章程来,有些影响到我大明安定的货物,禁止出口,比如武器、粮食。

有关天津市舶司的建立,朕就暂时说到这里了,还有什么问题,你们自行讨论,另外,宾之,朕建议你多与李兆同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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