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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手足兄妹(1 / 3)

时光荏苒(作者菌友情提示,词义表示时间过得快,还有一个时光冉冉表示时间过得慢),转眼间,时间已经来到了八月底,今天是李为思举办的菜鸟训练营的最后一天,此时的训练馆却只剩下了李为思一人。

其他的菜鸟从八月份开始,便陆陆续续退出了,毕竟对于其他人来说生活大于篮球,除了篮球还有很多的生活上的事要去做。

等到八月中旬时,当最后的普莱斯离去后,整个偌大的训练馆就又变的空荡荡,没了昔日的欢声笑语。

事实上,即使在训练期间,也并非每天都是满员的,球员的私事有的来自家庭,有的来自朋友,甚至还有球队。

甚至连李为思自己,也没有做到每天全勤,虽然他已经尽量排除一切干扰,将所有的杂事丢给了法尔考,但还是逃脱不了来自媒体,广告商的各种骚扰,是的,在李为思看来,这些送钱来的人就是骚扰。

职业篮球和校园篮球是不同的,外界的干扰错综复杂,即使他还没有正式踏入,便已经能够感受到这喧嚣的气氛了。

由于NBA赛前训练营即将开启,训练馆按照弗兰克的要求,需要进行改造,所以便无法给李为思提供训练。

即便再依依不舍,也到了告别的时候了,虽然过不了多久,他就又会回到这里,开启踏入NBA的真正旅途。

走出训练馆,太阳西偏的不算厉害,毕竟才四点多而已。

训练并不是时间越长越好,而是应该适合,有些人天生耐操,一天炼十个小时,第二天活力依旧,有些人一天炼两个小时,都有可能过量,导致受伤,说到底,这也是一种天赋。

所以,李为思的训练严格控制时间,尽量在做的时候,所有动作做到标准,增加效率,来弥补时间上的不足。

“为思,今天训练完了?”看到李为思走出训练馆,一名亚裔青年迅速将叼在嘴上的烟掐灭,快步迎了上来,顺手将李为思手中的包接了过去。

男子的穿着十分普通,这个年代十分流行的比自己大一号的灰色西服,穿在他身上没有半点的斯文感,反而有几分西装暴徒的气质,俗称古惑仔。

“嗯,为国哥,训练结束了,我们回去吧!”李为思点点头,跟在来人身后朝停车场走去。

来人正是李为思父亲李万堂的二弟的儿子,年纪比李为思大三岁,因此是正儿八经李为思的堂兄。

当年李万堂之所以敢只身赴美,就是因为在旧金山有个亲弟弟,而李万堂能够在唐人街开启餐馆,也离不开他弟弟李百川的帮助。

比起憨厚的李万堂,他弟弟李百川可是个狠人,年轻时加入过洪门,敢打敢拼,在唐人街有着响当当的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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