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那天,弗兰克穿着一件里克·巴里的24号球衣,那时的他还很瘦,穿上那件黄色小背心的球衣还显得空荡荡的。
金发鹰钩鼻的弗兰克看上去还有几分可爱,当看到自己手中的篮球后,主动与自己打招呼。
那时的他由于父母刚刚离异,整个人十分孤僻,再加上华裔的身份,学校里的人,不欺负他都算好的了,根本不会有人搭理他。
可是弗兰克却根本不在乎自己的肤色,甚至因为自己是黄种人,主动用汉语与自己打招呼。
自己由于生活在双语家庭,当时汉语的口语水平并不好,突然碰到一个汉语比自己还要好的白种人时,一瞬间就拉近了两人的距离。
弗兰克当时的篮球水平十分高超,自己因为刚刚接触篮球,再加上小弗兰克两岁,所以根本不是弗兰克的对手。
不过,也就是这样,因为篮球,两人相遇相识,每日一起打球,一起上下学,到最后,更是发展到了形影不离的程度。
弗兰克懂得很多,他知道很多稀奇古怪的训练方式,什么屈蹲拔球、“8”字绕环、双手体前“V”字运球、“S”型运球跑等等。
虽然训练种类很古怪,可效果却相当的好,等到12岁小学毕业,李为思不但身高长高了十几公分,连体型也壮了一圈。
曾经的他们一起许下誓言,要一起携手进入NBA,可是当进入中学之后,弗兰克的天赋已经不足以支持他继续向梦想前进了。
无奈之下,弗兰克主动将这个希望寄托在了他的身上,并且语重心长地告诉自己,让自己心无旁骛的去训练,而他则会担任后勤队长,为李为思解决一切球场之外的事情。
后来,弗兰克出于对未来的准确判断,毅然决然问家里要了50万美金,决定“白手起家”。
再后来,他成功的入股了创业初期的微软和苹果,然后在其上市后,股价大涨,他趁机套现了一部分股票,这才让他有了如今不差钱的模样,才可以不理会家人的意见,任性的高价买下勇士,只为了完成与自己这个发小,小时候的梦想。
说起弗兰克对于未来的准确预判,李为思有时候也觉得神奇,弗兰克好像有一种能够预知未来的能力,仅仅通过一些毫不起眼的细节,便可以预知一些大事的发生,这一点,李为思自愧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