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薇是这么想的:他就站这,就让一群姑娘看愣了,而且这人,玩性大,有趣……招进来以后社团或乐队演出,一定很受欢迎。
所以,她想让江澈抱着吉他站会儿看看。
这个年头,男生弹吉他,是很帅很吸引人的,基本每个大学,都会有一拨人三不五时坐在草地上弹吉他唱民谣,身边围着姑娘;偶尔,也有人互相“碴琴”斗技。
这个时代的大学充满浪漫主义和英雄主义氛围。
“得得,得得的得得…的得得…”
她发现江澈已经在弹了,只一小段没听过的旋律,就放下。
事实江澈前世在茶寮,山里的寂寞岁月,没有消遣的时光,他有过一把吉他,弹过七年。不过也正是因此,他有点厌了,何况嗓子一般,又当不了歌星,他这一世,就没那个闲心了。
“你,你会啊?”薇薇师姐惊诧地看着他,“你刚刚弹的歌是?”
江澈:“……乱弹的。”他刚刚弹的那段旋律,其实是《成都》的前奏,跟副歌“陪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一样……没办法,前世挂掉之前,这首歌正好烂大街,印象太深刻了。
“那你要加入我们吗?”薇薇师姐又问。
江澈摇了摇头,放下手里的吉他,朝旁示意一下,“谢谢,但是我更想加入诗社。”
薇薇师姐:“……”好失望。
诗社那边:“……”好惊恐。
江澈走到诗社的小桌前,笑着,看着他们,“招人吗?”
他是善意的,因为刚刚,他不巧听到有几个姑娘还在偷偷商量,一会儿要去看望被打伤的西岛老师……崇拜加同情,很容易被骗钱骗色。
“对不起,我们诗社不欢迎你。”李南芳鼓足勇气,板着脸说。
“这样啊……”江澈点了点头,问:“为什么啊?”
李南芳好郁闷,就你,还好意思问为什么?她调整了一下,“这位同学,昨天你做过什么,我想不用我多说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