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这一片光明,叫人一下子便将轮椅上那人给瞧了个清清楚楚。
那人瞧着大约有二十多岁,也不知是离着灯火太近还是怎的,他的一张面孔苍白的近似透明,透明的有些诡异。
一般人若是太过白皙,难免便会叫人瞧见皮肤下头青色的血管来。这人却只有白,抢眼的白,却连半根血管都没有看到。他的五官极美,即便是见惯了美色的唐韵瞧见他也有着些微的惊艳。
一个男人若是长的太美,难免便会叫人觉得女气。但瞧着这人你却怎么都不可能将他给当作了女人,却也不像个男人。那是一种雌雄莫辨的美,却生不出半丝的亵渎来,只因那人的一双眼睛。
他的眼睛大而圆琉璃一般的清透,原本这样宝石一般的眼睛该是极美的。然而,这人的眼睛却太过苍凉。那样的眸光实际上并不十分的冷,只有苍凉。却也是这一种苍凉叫人看着极其的不舒服,便如被他瞧着的根本就不是活物。世间万事万物在他眼中都已经成了死的。
他膝盖上盖着一条薄毯,两只手都叫毯子给裹了个严严实实。如今是夏末的天气,白日里还很有几分燥热。虽然夜晚已经退了暑气,却怎么也不会冷。
但,瞧着那人的样子分明却是畏冷得很。除了那一张脸,几乎连半点肉皮都不愿意暴漏出来。
“公孙先生?!”
萧景堂突然轻唤了一声,竟有掩饰不住的震惊。唐韵侧头朝着他看了过去,这个意思,两个人是认识么?
“韵儿该听过公孙先生的名号,千机圣手公孙无常。”
“……嗯!”
这一次连唐韵都给惊着了,忍不住便朝着轮椅上的男人看了过去。
公孙无常的名字她当然听说过。
据说,那个人手里头就没有做不出的东西。大到攻城利器,小到农田工具,样样都做的精巧细致。据说,他做出来的木鸟能引来百鸟朝凰。
数年之前却不知他怎么就鬼迷了心窍,居然将一个小媳妇给私藏了起来日日凌辱。等叫人找到的时候,那小媳妇几乎给折磨的不成人形。指认了他之后,自己一头撞在大堂的廊柱上死了。
公孙无常便给处了极刑,自此后世间再也没有精巧的机关现世。
哪里想到,她居然能在这个时候这个地方,看到已经死了好些年的公孙无常?
“呵。”公孙无常只微微扯了扯唇角:“世子这会子居然带了个外人到了这里,算不算是水师的叛徒?”
萧景堂抿了唇,半个字都说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