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梦一愣,手中的手机差点又掉下去:“喜欢你…”
从侧面看,冷权瑾咧开一个嘴角:“小梦,你终于承认喜欢我了。”
时梦淡淡回想大学,第一次见面,她对着冷夕颜就说喜欢他。
还有在图书馆时,她对着熟睡的冷权瑾说的“好喜欢你”。
还有在操场上,她看见操场门口等待着的冷权瑾,飞奔跑过去抱住他,对他细细说着一句“我喜欢你”。
还有杨树下,正赶杨絮漫天,他帮她挡住那些讨厌的白色杨絮,她开玩笑的说着“你真好,我好喜欢你”。
细细数来,加上大四,好像总共是十三次。
这总共十三次的告白,时梦记忆尤深。
思绪被一个刹车拽回,时梦看着眼前越发成熟的男人,他今年28岁,是她的爱人,也是她的初恋,更是那满面如春的少年。
原来对一个人的喜欢,可以变得这么久远,久远到度过了七年之痒。
时梦抬头问他:“你还没说去哪。”
冷权瑾道:“等到了你自会知道。”
路途遥远,时梦盯着那手机看了会儿,虽然知道那是单向通话,她如今却还是执着的拿在手里。
她总觉得,这手机可以救她性命。
看了会儿,便抬起头看着冷权瑾,他如往日一般穿着黑色西服,但是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西服的纹理有些不同,忽明忽暗的刺绣,还有衬衫领口上略带金色边缘。
冷权瑾打着方向盘的手,不时闪过的戒指光。
车速降慢,停在红绿灯处,冷权瑾稍有转头看她,眸子一惊:“怎么没睡觉?”
时梦对上他的视线,淡淡一笑:“看看我的男人。”
冷权瑾有些出乎意料,很震惊的看着时梦,道:“小梦,你刚刚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