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帝都的树村在那个年代可以说是“地下音乐”的代名词, 包括摇滚,也包括民谣。
名字听起来有点通话色彩,实际上是个脏乱差的小村子, 不然房租也不会那么便宜,吸引了一群外来音乐人来住。
白时景第一次来这里时,听到很多自由而又放纵的音乐声, 各种乐器声和骂人声交叠在一起,组成了一种奇特的音乐景观, 他对这个小村子产生了好感。
他踏着夕阳的余晖, 走进那家江河酒吧。
相比于外面,酒吧里更热闹,与其说是个酒吧, 不如说是一个专门给音乐人唱歌创作或聊天吵架的场所。
白时景在学校上完课, 直接来这里, 身后背着书包,穿着简单的白衬衫和牛仔裤,白衬衫干净如雪, 不染一丝尘埃, 衬衫扣子规规整整地扣到最上面, 和这里似乎有些不搭,好几个人看向他。
白时景站在门口任人打量, 他同时打量着里面的人。
台上有个乐队在唱歌, 歇斯底里, 气氛燥热, 台下有人在听歌, 有人在喝酒, 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个穿着背带裤的小孩, 他正绷着小脸在一边跟着音乐一蹦一跳,极有节奏感。
白时景找了地方坐下,没有服务员来问他是否喝点什么,他就坐在那里听歌。
台上换几次人。
白时景看了一会儿,发现台上的歌手和乐队,不是酒吧请的,而是即兴免费表演,谁想唱谁就上去,唱完还可以问问听歌人的意见,有不少意见提得很精妙。
这个小酒吧有了点美国艺术聚集的格林威治区,谈笑皆鸿儒。
他借了一把吉他,也上台唱了一首歌,是他刚写的《反骨花》。
唱完后,台下响起热烈的掌声,江河乐队的主唱过来给他提了一处建议,他过来时那个小孩也跟着过来了,抬头安静看着他。
等他们聊完后,小孩还在,还是一动不动地看着他,柔软的头发,长长的睫毛,大大的眼睛,软乎可爱。
主唱揉了一把小孩的头发,笑道:“怎么回事?你不是酷酷得不喜欢别人靠近吗?怎么自己粘过来了?”
主唱又对他说:“他叫摇摇,摇滚的摇,是我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