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自己的黑色大众,超速行驶,没有保持完全距离,以至追尾前车。
可沈如海的帕萨特,自始至终,没有违反任何交通管理条例和法律。
它即没有变道,也没有故意减速,更没有追尾任何车辆。
唯一的超速,他大可以解释为,是因为我的大众撞上了他的车尾,迫不得已,才加快车速。
老狐狸啊老狐狸,把自己摘得真干净!
我深深的感叹于沈如海的老奸巨滑,为自己棋差一招悔恨不迭。
姜还是老得辣,我不得不承认。
以现在这样的情形,呆会就算到了交警局,沈如海也是最先被放出来的,他甚至可以以受害者自居,而我,却可能有**烦。
因为我无法解释,我为什么要超速行驶,主动去撞击帕萨特的尾部,更说不清楚的是,我还在停车之后,找上门去,向帕萨特里面的人叫嚣。
思来想去,我反而更像是图谋不轨的加害者,而沈如海才是受害人。
我默默咬紧牙关,脑海里却莫名的浮现出一串熟悉的数字:C4687。
我想起了任强遇害那晚,那个处理红毛的交通警察肖志刚。
也许找到他,还有希望可以留住沈如海,我期盼着他能够对这次的事故引起重视。
现在,我也有把握能够说服他。
因为,我已经对任强之死的来龙去脉有所了解,同时,我还有了一个得力的证人。
警车在就近的路口驶下高架桥,回到了我熟悉的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