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声感慨。
这就是地球的先辈,即便有的是正道,有的是魔道,在天外文明来袭之时,全部毅然决然地站在一起,桀派那样的异类,还是少数。
尸祖,极阴之体,对于雷,先天灵火,有着极大的畏惧。然而,就因为它的体质能够完全封印灵气,不被任何人发现,赢勾竟然选择牺牲自己,将南明离火封入自己胸膛,从巴别之塔冲入十三陵,整整上万公里!经马六甲,过红海,到苏伊士运河,埃及,撒哈拉。这一路,对方全都在忍耐着先天灵炎对于自己的焚烧。
孙悟空是被太上老君硬塞进炼丹炉的。而赢勾则是自己将炼丹炉放入胸腔,哪怕不死的生命终结也在所不惜。
只为给地球留下最后一份传承。
只为下一次万界大战之时,地球尚有一搏之力!
他的胸口,有些闷得慌,跳得也厉害,他不确定自己当日是赢勾会不会这么做,真正的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你们的遗泽,晚辈收下了。”他在心中喃喃说了一句,目光冰冷地看向主宰。
这个怪物,糟蹋的不是地球的时间,而是所有地球前辈修士以血和命换来的机会。地球的一线生机!
他心中杀意凛冽。
“你就是在这段时间出生的。”他声音却是不动声色,缓缓道:“我猜猜,你当时看到赢勾被先天灵火焚烧,大概觉得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任何尸王携带灵火奔行上万公里,都是必死的结局。所以,你附在了赢勾的身上?”
主宰恭敬道:“当时我就是将本体躲在他身上,逃了出来。然而……就在赢勾快要到达地方的时候,它发现了我。我本来想吞噬掉他,最终被他封印在这里。”
“你知道么?”徐阳逸淡淡道:“如果你刚才回答的是‘是,’你恐怕已经死了。”
这样的人物,容不得太初来糟蹋。
它,不配。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一千六百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