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戎骑兵的名号冠绝天下。
这不仅仅因为北戎人被称之为马背上的民族,更是因为北地多产良驹。
班达身边的护卫无不是精锐骑手,胯下骏马同样是一水的精良。
它们体格雄壮,速度惊人,单单是自身的冲撞力,就能让猛兽退避。
若骑手身怀利刃,人马力道合一,一刀之下,甚至可斩猛虎。
就如此时。
前方三骑成品字形冲来。
一人持大枪、两人握弯刀,后方数人弯弓搭箭,射来狼牙毒箭。
大枪长约一丈有余,根本不适合施展枪术,在战场上也从不以技巧取胜。
骑手紧握长枪,依靠马力惯性,就可捅穿前方的一切拦截事物。
最适于冲锋陷阵。
“杀!”
骑手大吼,在细微处调整长枪,迎面直刺郭凡。
两侧的骑手配合默契,同时挥舞弯刀,压制着他的闪避空间。
“兹拉……”
钢刀贴着套筒枪杆,滑出一连串的火星。
郭凡趁势侧身,避开来袭的弯刀,手中长刀朝着两侧伸展开来。
急速之下,无需发力,单凭刀刃的锋利,就能轻松切开人的肉体。
“噗……”
刀刃沿着铠甲缝隙,拖拽出两道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