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太难了。
不过按照原先计划,要是把赤兔献给董卓,只怕也能弄个校尉当当!
早知道这个时候的校尉一职,含金量可是很高的!
可惜啊,董老板,跟你混没前途啊,性命堪忧,所以某家华雄要自立门户了!
一想到天下第一神驹居然在自己手中,华雄不由得笑了起来,不过眼角瞥过那马槽后,便露出一阵肉痛的表情:
这马居然吃的比人还金贵!
华雄甩了甩身体,便起身准备回屋睡觉了。
眼不见心不烦,吃下去可都是白花花的银子。
第二日,天边尚有些朦胧,夜色还为褪去,华雄一如既往的提着放在床边的鬼头大刀,朝前院的草地走去,黑风寨穷,兴不起练武场,只能在这深山老林里清理出一块草坪,当作习武之用!
一杆四十六斤的鬼头大刀,在华雄手中舞的虎虎生风,刀势左右看的让人隐隐作痛,方圆杂草树枝,在凛冽的刀锋下尽数斩断,抵御不住刀气外放的厉芒,当年华雄凭借祖传下来的几篇残缺的功法,走上了武夫一途,加上自身怪力惊人,武功倒也是很容易远超常人,否则也打不响这凉州八百里的诨号。
武者,擎天地,拿河山。
文士,识日月,通阴阳!
前路漫漫,能在各自的道路上渐行渐远的始终在少数,机缘,悟性,根骨,缺一不可。
布衣始终是布衣,想要出人头地,光宗耀祖,不是凭借一腔血勇就能成事的。华雄以前就觉得凭借自己手中鬼头大刀,天地之间,何处去不得!
如今才发现,当初也不过是一只井底之蛙而已。
将刀法娴熟的耍了一通后,便开始打熬力气。像吕布之流,一人可抵万军!武道已然超脱,已然凝聚了自身武势。万军丛中杀他个三天三夜,也不会觉得有多疲惫。
当然,倘若是八百陷阵精兵,懂战阵,知进退,就另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