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做就做。
回来的李想第一时间从拉普拉斯口中问出了珍珠贝群落的所在地。
——湖底深处。
“有点麻烦啊。”
攫欝攫。他挠了挠头,珍珠贝是和它的两种进化型——樱花鱼和猎斑鱼生活在一起的。
而这两种鱼类更是典型的深海、或者说深湖宝可梦。
一般的地方都见不到。
古时候更有渔夫将猎斑鱼被冲上岸,比喻作将有不详之事发生的警兆。
李想作为一个正常的人类,自然没办法在什么装备都没有的情况下,直接前往湖底。
只能依靠这里的宝可梦。
首选自然是地头蛇拉普拉斯,这个小姑娘是贤者的孙女,多多少少应该有几分薄面。
如果收敛粉珍珠的行为冒犯到了珍珠贝们,应该不会被打。
毕竟。
他的这种做法就相当于——『能不能把你祖宗挖出来给我磨粉泡水喝』。
额,可能夸张了一点。
珍珠贝的粉珍珠严格意义上讲,只能算它分泌物的聚集体,类似头发、指甲这些,并非它的血肉。
只不过它这个“头发”比较珍贵,就好像程序员的头发一样。
虽然不知道这两枚被当做门票的粉珍珠是哪里来的,但雾岛的小精灵和外界小精灵有区别是摆在眼前的事实。
外界的野生小精灵不在乎先辈的“遗骨”,不代表它们不在乎。
再三思量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