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也许靠脸就能红;
后来,还得靠演技和歌艺;
再后来,还得靠会来事儿;
再后来,还得靠请客送礼;
再后来,还得签下卖身契;
再后来,还得请水军搞网上营销;
再后来,还得比拼谁比较能豁得出去脸;
再后来……
娱乐业是这世界上合法生意中最赚钱的产业,没有之一。
因为,这个行业给人的是一种精神上的满足和愉悦,作用类似于y片烟。当然,y片是犯法的,剔除掉对抗法律这块的交易成本,恐怕,做文化娱乐业比搞dp还要赚钱。
去年导演协会表彰大会的时候,孟轻舟就曾经公开的说过,明星就是作为一种商品而出现的。他们的出现是因为市场的需求,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娱乐需求。为了迎合大众的需求,也是因为有利可图,才会有一些公司站住来捧红这些明星。
如果一个明星不能再适应市场的需求了,那就是我们常说的过气了,这样的明星就会被市场淘汰,被无情的抛弃。
现在娱乐圈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而娱乐圈每天都有新人加入,更是使得竞争严重。现在商家们更加看重的是流量而不是实力,所以现在的娱乐圈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那就是偶像派的流量小鲜肉每天烂片不断频频刷屏,而真正的实力派影星没有戏可拍,只能慢慢淡出公众的视野,慢慢过气。
娱乐圈就如同一个只见新人笑、少见旧人哭的现代化流水生产线,有一套畸形的“劣币驱逐良币”残酷竞争法则。
如此之下,娱乐圈最为人诟病的就是天价片酬了。畸高片酬,不仅让有些明星付出的努力与获得巨额财富不成正比,而且还阻挡了影视文艺界传播社会正能量的健康风气,使得对明星偶像的崇拜超过科学家,也在某种程度上折射出才学与财富失衡所造成的浮躁心态和信仰危机。
“明星天价之殇”暴露的是财富的逆流和价值的错位,它无形中让不少勤奋努力的人在价值观上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问问现在的小朋友:“长大想干啥?”
“我要当明星,我要挣很多很多钱!”
“为什么不当兵当工人当科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