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庄园住了两天, 他们一行人就没有继续留在庄园里了。
陆长缨以前在这里有房子,廖清欢以为只是一套普通的房子,等看到房子了, 她才知道自己想象过于贫瘠了一点。
很典型的鹰式尖顶小洋房, 红砖墙面, 前面有一处院子, 和房子一样, 都年久失修,看上去并不怎么整洁。
只是这位置特别好,离得不远就是伦敦最繁华的街道, 那里有许多看起来很奢华的店面。
“是这栋吗?”
廖清欢问了句,看起来很久没住人了, 应该就是这栋吧!
“是这里, 不过这房子的产权已经变更了,这边政府会把年限很长且没有人住的房子收回。”
陆长缨自己已经细细的问过,要想要回房子,只能再花钱买了。
“那收回去了, 他们不会再卖吗?”
廖清欢还挺喜欢这里的, 主要是这里交通方便啊,隔得不远就是地铁。虽然不远处就是街道, 但这里还是很安静的。
“会卖, 去这边的房管局看下有没有被别人买走, 如果没有的话咱们就可以再买下来。”
陆长缨低头看着她, 从她眼中看到了喜欢。
“走,要没别人买走咱们就买下来。”
廖清欢直接拍板, 她和百灵打听过, 这里的房价挺高的。但她和陆长缨都有钱啊, 最不缺的就是钱了,既然决定了在这里买房子,那就别犹豫。
他们也没时间在这里看什么房子,既然这一栋是陆长缨以前住过的,那就买下来得了。
“不,我们先去银行。”
陆长缨拉过她的手,把人带到另一条路上。
“去银行干嘛?”
廖清欢茫然得很,好端端的去什么银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