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足十天时间, 从女仆变成哥谭首富的夫人,还是遗孀,这位女士的经历可以被称作传奇了。
但是作为驱魔人的约翰知道, 事情往往不像表面上那么简单。
可能是邪灵搞的鬼, 也可能是魏尔玛同魔鬼做了交易。
通常都是以灵魂为代价。
约翰第一次来到韦恩庄园,阿尔弗雷德亲自迎接他。其实,此事并不需要阿尔弗雷德亲自来做,随意指派男仆就可以, 可是, 阿尔弗雷德第六感认为有必要亲自来做这件事。况且约翰还是韦恩家的恩人。
夫人嘱咐他礼遇的约翰有着一副比托马斯老爷更优秀的皮囊, 他高大强壮,发丝漆黑如墨, 脸部轮廓宛如雕塑, 有些轻佻的笑容更是吸引女人的利器。
夫人怕不是想给布鲁斯少爷找个小爹。
小妈的情人可不就是小爹吗。
魏尔玛和约翰都是既爱男人又爱女人的同道中人,只是都更偏爱女人一点。
“您找我是有什么事呢?”
魏尔玛神情难看, “那个鬼魂, 叫我杀了布鲁斯!”
鬼魂唆使人类杀人一点也不奇怪,不过一部分鬼魂更喜欢教唆人自杀。
“他是怎么說的?”
“他说杀了布鲁斯之后韦恩集团就是我的了,天啊,我怎么能做这种事,我怎么会对不起玛莎!”
玛莎,又是玛莎。约翰已经听到过魏尔玛违和地提起玛莎好几次了, “恕我冒昧,您和玛莎夫人是什么关系?”
魏尔玛羞涩一笑,“我们是恋人。”
将来时。
一个永远不能抵达的将来。
约翰忽然有点同情托马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