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以为自己的独立和自强可以让叔叔满意,可是,当有一天,叔叔满身是血的躺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后悔了!我后悔为什么要答应叔叔,如果我表现的懦弱一些,或许我就能留住这个最后的亲人。
叔叔死了,他为了我的前程死了!他临死前就我去斯普林斯学习,如果之后有机会了就给他们报仇!
报仇!?
我的仇人又是谁呢?
我不知道!
我含着眼泪,拿着一封带血的地图踏上了征程,如果这不是叔叔的遗愿,我宁愿一辈子生活在众神联盟的深山中。
因为我是怪胎,我是灾星,导致我害怕见人,我从来不走大路,我总是选择一些山里人迹最稀少的地方行进,我和山野里的动物们做朋友!因为它们比他们更容易相处!
所以从众神联盟的腹地到蒙托帝国圣阿别托克的斯普林斯学院,这样1年的路程,我却走了足足三年。
三年一晃而过,我在这个叫做斯普林斯的学院又呆了三年,虽然在这里生活需要很多很多钱,但是因为我长相奇怪,在他们眼里近乎是残疾人,所以他们从来没有向我征收过哪怕一分钱,天天考别人施舍生活的我更不会引起他人的关注,当然也没有人叫我‘怪胎’、‘灾星’。
除了有几个人大哥哥总是欺负我,我觉得这里比起老家来就是人间天堂了。
既然别人给我东西吃,当他们生闷气的时候打我出气也是理所应当,反正我身体结实抗揍。
但是自从那个叫做普利的大哥哥出现后,我不仅要挨揍,还不让别人给我东西吃,更不让我睡在斯普林斯的角落里。
就在我被人欺负的最惨的时候,我已经无可奈何准备离开这里的时候,想要违背叔叔的遗愿离开这里的时候,我遇到了改变我一生命运的人,一个在这被别人视为怪胎的人!
这个怪胎比我还怪,天天挨揍的比我还多,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