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很快,约翰收拾好了心情。
“桑提诺在哪?”
“约翰……你怎么会让你的血誓徽章落到桑提诺那个白痴的手上!你知道他会让你做什么吗?他让你刺杀十二主脑!你无论成功与否,都会受到高台桌无穷无尽的追杀!”温斯顿恨铁不成钢的说道。
约翰无言以对。
他当初只是一心想要脱离高台桌和自己的女友结婚,双宿双栖。根本没有考虑过后果。
当然,现在说这些也已经晚了。难道他拒绝的了桑提诺?
拒绝血誓,一样违背高台桌的铁律!
还是要被高台桌不死不休的追杀。
特么……就没得选……约翰也在后悔当初草率了……
“他在哪?!!”
约翰只能先救出马库斯再说,再怎么样,也不能在拖累马库斯了。
现在想想,约翰觉得马库斯才是最惨的那个,明明都和他没什么关系。
……
纽约艺术博物馆,克莫拉展厅。
克莫拉家族已经屹立在意大利上百年的时间,他们虽然是一个黑道家族,可实际上底蕴比一些真正的贵族都要强。比如这个展厅,就是克莫拉捐赠的。
其中的艺术品全部是克莫拉家族的藏品。这样做的好处,一来是避税,在西方各国,用于展览的艺术品是不收税的,虽然说是捐赠,可实际上这些艺术品的所有权依然是克莫拉家族。很多富豪都喜欢这种避税方式。花钱买艺术品,然后挂靠在一个博物馆下面,哪怕一脸之中只拿出来展出一次,都可以免税。
桑提诺很得意的看着眼前的艺术品,他能强烈的感觉到这些东西都是属于他的!
在桑提诺的想法里,他的确值得得意。
进攻警察局抓马库斯,看似鲁莽。可在桑提诺看来,并没有那么糟糕。因为不管是谁,第一反应一定是维戈的各个亚伯兰做的,而且那些军火也的确是亚伯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