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了。”凌初南点头,“我记得这段剧情开始时,男主与反派并不认识?”反派莫名其妙要至对方于死地,原因是看男主的车颜色不爽,从而结下了死仇。
很有意思的反派,凌初南脸上露出一抹笑意。
凌初南前世童星出道,凭着无人匹敌的长相和过人的演技,在二十岁那年便斩获了号称国内最有含金量的影帝之位。
少年得意,事业有成,本来以为就此一生顺遂,他都已经计划好三十岁时隐退娱乐圈,找个真心爱人共度此生,哪知就在他拿到影帝奖杯那日的庆功会上,被人泼了硫酸。
那是一个事业有成的帅气男人,草根出生,开了家公司正是如日中天,怎么也不该是这般冲动之人。
不过不待凌初南想明白,他便被自己的经纪人囚禁了,理由说来可笑,竟是因为他变丑了,亵渎了他的爱情。
没有水,没有食物,凌初南在小黑屋里活了整整两个月才死去。
不过他却不是被饿死的,而是被自己咬死的。
因为演戏,凌初南学过一段时间人体血脉分布,无疑,他是一个极其聪明的学生,他将人体每处肌肉分布,血管组织,记得非常牢固。
他知道刀子从哪里捅下去会立刻致命,依然也知道在哪里割下一块肉无关痛痒。
所以他一点一点的,吃掉了自己。
到最后,能吃的肉他都吃光了,最后他把目光放到了腰部。
凌初南死的时候,除了能够帮助自己更好的吃到食物的右手还完好,其他地方都是坑坑洼洼,而他的右手,还握着一个新鲜的肾。
真不知道那些人看到他死时的样子会作何感想,想到他没吃成的肉,凌初南有些惋惜,他没想到自己居然有一颗肾无法使用。
早知道就摘另一颗了。
有些垂涎的看了看自己现在这具完整的身体,凌初南忍不住缓缓将手臂抬起来。
“宿主,距离男主醒来还有二十五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