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乐一身嘻哈风,上衣是带帽子的红色卫衣,很厚的那种,上面印着一个大大的头像。
看上这件衣服一是因为头像是金乐初中一直到现在的偶像,他的语录有一句“你要有自信”,真的对金乐有很大影响。
第二就是因为闫梦茹喜欢红色。
裤子也是红色的哈伦束脚裤,鞋子也是潮牌。
老实说金乐不大喜欢红色,总感觉有点招摇。
奈何闫梦茹要看着顺眼才行。
人只要一打扮,吸引的目光就会多。
这不在商场三楼遇到了老熟人。
包租婆王姐见到金乐就指着他的鼻子,破口大骂:“没爸没妈的东西真是让老娘好找啊,看你今天还能跑到哪里去,老娘今天就要废了你的三条腿!”
见状,闫梦茹看向金乐,问道:“什么情况?”
金乐小声说道:“跟以前的房东有点过节。”
闫梦茹自然不信,这叫有点过节?
金乐看着王姐充满怒火的眼睛,冷声说道:“你骂我可以,不要带上我爸妈。”
王姐冷哼一声,看了眼一旁的闫梦茹,说道:“难怪前几天敢闹事,原来是吃上软饭了,不过我的话已经放出来了,今天不打断你的狗腿,老娘‘王’字倒过来写!”
金乐淡淡地补了一句:“‘王’字倒过来有什么,意思,还不如改一个称呼,更好听,更霸气。”
王姐眉头一皱,说道:“看你也不敢耍什么花样,说,什么称呼更好听?”
“包猪婆啊?”
金乐一脸鄙夷的神色。
“老娘本来就是包租婆,你是不是想要拖延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