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上次融资时,
当小马哥提出,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将投票权委托给自己时,MIH也同意了。
毕竟他们的目的是财务投资。
只要投资能带来收益就行,并没有谋取腾讯控制权的想法。
再加上融资后,三家的占股非常接近:
小马哥等创始团队35.7%、隋波34.3%,MIH30%。
这种情况下,为了公司的发展需要,必须有占绝对控股权的话事人。
二选一的情况下……
MIH当然会联合他们看好、更熟悉,并且在真正运营和管理公司的创始团队。
而不是隋波。
而结果也如小马哥预料的那样。
在隋波没有反对的情况下,有了MIH的支持,他就能够继续牢牢控制住腾讯。
这两年里,隋波基本很少出席董事会。
而腾讯也因此在他的领导下,实现了快速的发展……
小马哥几乎已经快忘了,
隋波所持有的腾讯股权和董事席位,到底有着怎样的威力了!
他可以不管腾讯的事,不用这个权利……
但当他想用的时候,他就可以有这个权利!
这真是一次非常深刻的教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