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鸟语花香里,钟离醒来。
燕燕在他身边,安静地恬睡,像个乖巧的小宝宝。出租屋的环境并不好,一张小床,两人紧紧地挨在一起。钟离起床,动作轻轻的,生怕吵醒了她;他到窗前,看着窗外。一只小鸟正愉悦的歌唱。
“我们俩为什么会相爱呢?她是富家千金,而我只是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钟离心想。
这时候燕燕也醒来了,她赤身,拿被单裹住自己妙曼的玉体,来到钟离身前,两人相拥,一起呼吸着晨曦清醒的空气。
“鸟儿为什么会唱歌呢?”女人问。
“因为要吸引异性。”
“那你会唱歌吗?”
钟离亲了一口她的锁骨,道:“要不要,再来一次?”
“不要啦,我要上班呢。”
“别上了,做我的秘书。。。”
两人亲亲我我,接下来,又发生了作者不能写的事。
*********
毕方斗技场。
钟离换上了经纪人无忧让他穿的一套“游侠套装”,短披肩布、皮衣、腰间皮质刀鞘,一副云游四方的侠客形象。
“如果再从身上挂一条干猪肉,那就完美了;完美的侠客。”钟离想。
可能看客就要问了,挂条干猪肉可能会影响侠客气质。但作者我就说了,并不影响。怎么?不形象不符合侠客气质?虚假的侠客讲究帅气,而真正的侠客讲究就算在野外也能补充营养!侠客也要吃东西的嘛!
钟离在斗技场边上围观。今天无忧不让他上场,心里痒痒的,即使不能去打也要去观看一下,过过眼瘾。趁小秘书没注意他,他点了一烟,美美地抽了一口,等斗技场开始比赛。
“叮叮叮~”比赛开始!场上一个肥头大耳的东西,拿着一把二阶的弩,把对手“突突掉”了。
钟离擦了擦眼睛,确认自己眼没看错耳没听错,一阶的场子,用二阶的武器?把对手射爆了?
什么玩意?